各系(部、院)团总支: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的神圣使命和光荣任务,体现着党对共青团事业的大力关怀,此项工作历来受到我校党委的高度重视。根据《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的规定,确定2019年春期“推优”工作于4月份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9日前,各团总支按程序完成考察、推荐工作并将《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附件2)、《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总支推优情况汇总表》(附件3)交校团委,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4月15日前校团委对各团总支推优对象进行公示、审批,并将名单报送各系(部、院)党总支(支部)备案。
二、工作要求
各团总支接到通知后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严把质量,圆满完成本系(部、院)团总支“推优”工作。
附件:
1、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细则
2、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
3、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团总支推优情况汇总表
4、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团总支推优名额一览表
5、xx年春期推优名单(样表)
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附件1:
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的实施细则(试行)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在校团员青年的党员发展工作,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保证党员发展质量,突出我校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成效,根据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级团支部是开展推优工作的基本单位。
第三条 全校范围内的推优工作,每年分上、下半年,进行两次。
第四条 一次推荐的有效期为两年。两年之内没有被党支部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应重新进行推荐;两年内,推荐对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其“推优对象”资格。
二、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五条 全校范围内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含18和28周岁)的团员青年,都可以作为团组织推优入党的对象。
第六条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准确理解和掌握党员标准的时代特征,把团员中真正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我校推优对象的具体条件如下:
1、我校团委所属全体团员。
2、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思想进步,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坚持自我政治提高,积极参加团校、业余党校等形式的政治学习,熟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
4、热心社会公益,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积极主动,乐于奉献,在团内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其他各种政治活动中表现突出。
5、团员意识强,自觉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学习、生活、工作目标明确,作风严谨,品质端正,时时处处起带头模范作用,综合表现优秀,在团员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6、学生团员学习成绩突出,无不及格现象,在校期间全部功课平均分到达80分以上。
7、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8、各类优秀学生(青年)干部、获得各种荣誉称号、在校内外各种比赛中获奖的团员青年,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第七条 每学期末,各团支部由辅导员(班主任)和团支部负责人共同主持,召开团员大会,由团支部介绍入党积极分子(即已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的基本情况和在校综合表现,并组织全体与会团员对其进行民主评议,以票决形式初步确定本支部推荐对象,得票数达到与会团员半数以上为有效。每学期每个团支部推优人数不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5%。
第八条 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填写《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并签署推荐意见,报团总支审批。
第九条 团总支针对各团支部报来的推荐人员,应广泛征求意见,进行核查。如果征得的多数意见与团支部意见不相一致,应责成团支部重新考察或重新推荐。在最终统一意见的基础上,再签署意见,并填写团总支推优汇总表。
第十条 校团委收集各总支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集中公示,通过后,报请同级党总支(支部)审核备案。
四、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第十一条 团组织要通过组织团校、团日活动等途径,在广大在校团员学生中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抓好团员的培养教育,作为推优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团员对党的认识,增强他们入党的崇高愿望,不断扩大团员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
第十二条 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同级党组织,及时了解推荐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分工地对他们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进一步巩固对党的历史、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了解和把握,从而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强化以优秀党员标准塑造自我的主动意识和实际行动。
五、附 则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
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
团总支:___________ 团支部 :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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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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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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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寸 照 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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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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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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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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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处参加过何种政治学习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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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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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意 见 |
班主任(签名) __年__月__日 |
团支部 意 见 |
团支书(签名) __年__月__日 |
团总支 意 见 |
团总支书记(签名) __年__月__日 |
校团委 意 见 |
(盖章) __年__月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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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各系(部、院)团总支保管,一份交校团委。
附件3
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
团总支推优情况汇总表
团总支: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填表人:___________
姓 名 |
性别 |
班 级 |
辅导员 |
交入党申请书时间 |
学年平均 成 绩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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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各系(部、院)团总支保管,一份交校团委。
附件4:
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
团总支推优名额一览表
系 别 |
名 额 |
临床医学系 |
126 |
中医系 |
59 |
药学系 |
37 |
针灸骨伤系 |
31 |
护理系 |
84 |
医学技术系 |
33 |
国际教育学院 |
52 |
卫生管理系 |
5 |
中专部 |
0 |
总计 |
427 |
附件5:
xx年春期推优名单(样表)
xx系xx人
王雅美 李 铮 余彩云 安彩云 金婷婷 董 访 余志华
黄尹尹 王小静 冯 晓 梁 润 乔领领 雷 冉 李芬芬
赵鹏涛 张洪梅 崔松涛 安阿丽 袁自超 陈晓庆 王文茜
吴小宁 王文欣 刘晓芳 吴 昊 殷佳佳 张晓雪 李 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