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院团委、系(部、院)团总支:
为进一步提升团的组织力,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工作理念,指导推动我校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根据团省委下发的《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版)》的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团支部2022年“对标定级”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团支部按照团省委下发的《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版)》要求,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二、时间
2022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12月集中开展,12月31日前完成。
三、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四、标准
对照 “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见附件),重点评估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1、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2、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3、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4、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5、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下设团支部中有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团总支部,不得评定为五四红旗团总支。
五、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12月14日前,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二)附院团委、系(部、院)团总支复核认定
1、12月18日前,附院团委、系(部、院)团总支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情况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2、附院团委、系(部、院)团总支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3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3、附院团委、系(部、院)团总支开展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否则无法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下属所有团支部开展复核。附院团委、系(部、院)团总支“对标定级”复核率将作为评价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要指标。
(三)校团委抽查评估
12月21日前,校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抽检各级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情况将作为重点。
六、实施
(一)分级负责
校团委统筹安排我校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动态抽查复核,靠前指导督导,坚持严肃考核,传递工作信号和压力。附院团委、系(部、院)团总支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二)激励约束
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附院团委、系(部、院)团总支应向所在党委和党总支通报有关情况。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三)总结报吿
12月20日前,附院团委、系(部、院)团总支在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将××附属医院团委(××团总支)“对标定级”情况一览表(附件2)和工作总结报校团委,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附件:
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
2、××附属医院团委(××团总支)“对标定级”情况一览表
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