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业奖评选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致词精神,紧密结合新时代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际,通过选树青年创业典型,引领广大青年坚定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中国青年创业奖20个,另设科技创新特别奖、乡村振兴特别奖、促进就业特别奖各5个。
二、候选人条件及产生方式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但是创业的代表性、标志性成就必须在35周岁以下取得,年龄认定以2023年12月31日为界;
2. 爱党爱国,品德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主导创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或社团并担任主要负责人;
4. 所创办的法人单位存续三年以上,经营管理正常,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5.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重大负面舆情等;
6. 获得过中国青年创业奖表彰的,不再参评。
(二)优先条件
1. 在科技创新方面成果显著,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成长性;
2. 参与乡村振兴发展,扎根经济欠发达地区创业、带动当地群众增产增收致富;
3. 帮助和支持青年就业,吸纳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
4.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社会公益事业;
5. 创业经历具有较强示范效应,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相关荣誉。
(三)产生方式
1. 组织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推荐不超过3人,每个团属县级青年创业组织可推荐1人,以上推荐人员名单由各省级团委汇总后报组织委员会秘书处。行业团指委、团中央重点联系企业可分别推荐1人,由推荐单位报组织委员会秘书处。
2. 社会推荐:相关研究机构、创投机构、新闻媒体和其他积极参与共青团服务青年创业工作的单位可推荐1人,由各推荐单位报组织委员会秘书处。
3. 个人自荐:符合候选人条件的青年可通过线上官方渠道自荐报名。
三种推荐方式在评奖过程中不设比例,进行无差别评选。各推荐单位需对推荐候选人的参评资格和事迹材料进行核查,个人自荐候选人的参评资格和事迹材料将由组织委员会委托有关方面进行核查。
三、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人需通过申报系报送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报表和公示材料。申报人需于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月19日)前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材料要求具体见申报系统。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重点突出创业精神的展现,在关键领域取得的突破和对行业、社会、国家作出的贡献等方面情况(3000字以内)。
(三) 照片和视频资料。一张2寸免冠证件照(白底),两张工作照(配文字说明);能够反映创业事迹和创业精神的视频,建议以第一人称宣讲形式录制(时长3分钟以内)。
(四)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情况可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咨询。
四、使用说明用说明
1. 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或下载“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微信搜索“创青春”点击关注或扫描二维码直接关注公众号,在菜单栏依次点击“活动参与”“中国青年创业奖”即可跳转申报系统;或可下载“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在顶部搜索框搜索“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业奖”,点击进入申报系统。
方式一:
方式二:
2. 进入申报系统。在登录界面点击注册,通过手机号注册账号(建议使用电脑端)后进入申报系统,点击“填写报名表”。
3. 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进入填报系统后,请逐条填写相应内容,其中“*”项目为必填项。所有内容填报完成并核对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提交”按钮即可提交信息。(申报人在提交后,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个人账户登录系统,对已经提交信息进行修改,请勿重复注册及申报。)
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技术人员。邮箱:baozhijian@cyo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