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职能定位。校级学生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二、改革运营机制。校级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模式。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院(系)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指导;加强校学生会与院(系)学生会的工作联动,院(系)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级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普及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三、坚持精简原则。学生会的组织要优化机构和人员规模。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为60人左右。主席团成员5人;工作部门6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实践部、学生权益部、网络部,每个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人员不超过3人,工作部门6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实践部、学生权益部、网络部。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各级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四、明确遴选条件。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成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五、严格遴选程序。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级主席团候选人应由院(系)团组织推荐,经院(系)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院(系)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院(系)团组织同意,由院(系)党组织确定。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院(系)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六、规范召开代表大会。校级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院(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学生会代表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组织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七、坚持从严治会。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坚持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校团委报告。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校团委负责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八、建立述职评议制度。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奉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本方案由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南阳医专学生会制定下发,其他有关学生会的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