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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9-15 [来源]: [浏览次数]: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一、  

第一条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 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19]9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推优工作应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组织既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也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团组织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夯实推优工作基础。基层团干部应加强学习, 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 规范推优程序, 强化培养过程, 提高推优能力。

  第三条  团的基层组织应当把推优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认真落实“28 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的要求。

二、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年满 18 周岁的具有我校学籍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分为春期、秋期两次推荐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第六条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当是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第七条 推优的具体条件是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 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 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 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五)学生团员学习成绩突出

)积极推荐“青马学院”学员作党的发展对象。“青马学院”学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期间参加的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课程应当记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中。

第八条 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第九条 基层团组织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加强团员的日常教育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团员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条 建立党、团组织联合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机制。 团组织应配合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开展每半年一次的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对经过 1 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推优”大会产生党的发展对象推荐人选。

 

三、推优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团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依据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推优工作计划。

第十二  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上级团组织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 流程规范。

第十三 “推优”大会的流程是

(一)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符合我校推优的具体条件

(三)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四)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五)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六)推优的具体条件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第十四 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审核。

第十五 上级团组织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汇总“推优”的具体条件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料等向党支部推荐。

第十六 经基层党组织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上级团组织应当在1个月内向基层团支部通报传达。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在“推优”工作过程中, 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 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 情节严重的, 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南阳医专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